公司裡有兩位女同事剛結了婚, 不久她們的姓氏就改成夫姓了. 聽說還有一位, 不是同部們的, 郤是離婚, 姓氏又改回了原姓.
在華人文化裡, 至少在我的見識中, 這種事是不會發生的. 頂多是在全名中冠個夫姓, 假設她名叫吳玉嫦丈夫姓張, 那別人就稱她為 "張吳玉嫦". 由此還是可知她原姓為何.
很奇怪, 在西方或很多其他尊重女權的地方, 郤反而有這種要改夫姓的傳統, 有時實在無法了解.
看似沒什麼, 可是對於人事部門, 或者是眾多以姓名為證的需要 (個人資料), 這種更改實在是讓我覺得很沒必要, 把整個系統都給複雜化了. 看看以上範例, 離了婚又改回來, 這不是沒事找事作嗎?
還是喜歡華人的這點簡單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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