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anuary 12, 2007

好飽!

聖誕前夕, 部門在公司附近一間新開的聞名餐館訂了位子和食物, 會在下午時辦個交換禮物的遊戲. 結果大伙去到門口時, 所訂的位置郤被早其他人佔去, 餐館經理安排我們在另一處接近門口的地方. 負責接洽和籌辦的同事 Y 自然很不高興, 和餐館經理理論了一番, 可是最終不得要領, 大伙無奈只得接受餐館的安排, 在有限的空間裡進行活動. 更令人不悅的是, 所訂的食物配套, 在整個活動結束大伙欲離開時, 竟少了兩客前菜!!

回到公司後大伙怨聲雖有, 但都不及同事 Y 的最為憤怒, 她捎了封投訴電郵致該餐館地區總部, 措詞嚴厲而且要求討回公道. 這下驚動了餐館客服處及高層, 約十天經調查後確有對我們不週之處, 因此特派了客服經理及人員和該餐館經理, 親自來到公司又送花又送芝士蛋糕表示道歉, 並提出讓我們找一天回去免費享用我們那少吃了旳前菜餐.

也就是今天中午部門只有一半的同事們前往, 我也加入了. 今天餐館的待應生當然也是對我們這大桌超級禮遇的, 餐館經理也一改前幾個禮拜的關公樣, 一直笑臉迎人的不敢待慢, 服務也提升了很多.

大伙不知食物多寡, 除了那客前菜套餐還再加點其他主菜和甜品, 結果沒想到都是很大份量的, 這下十幾個人只好你推我擠, 在一陣歡笑聲中勉強吃完該吃的. 所以真的是超飽!

難不成該餐館要"報復", 讓我們這桌吃得撐死掉? :)

當然不是啦! 是我們好吃... 倒是沒想到該餐館好人作也作到底, 算我們那豐盛的全餐完全免費!!

同事 Y 頓時成了部門的英雄人物!

4 comments:

  1. 餐廳肯捕獲是好事。我覺得亞洲餐廳有很多都不大會理會投訴。。。或不會給與賠償。不過可能是我有偏見。嘻嘻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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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竟然有這種事? 記得告訴我是哪間餐館..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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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吃人家的嘴软、拿人家的手短,一定要告訴我們是哪一家餐館啊!(^_^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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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這家餐廳在你們三人住的地方都有, hana 住的城市我不知道, 不過是源自hana現住的國家. 我看我不要指名比較好, 各位要猜可以從原帖中著手, 只需要一點點腦筋急轉彎就可以找到了...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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