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前的十二月三十一日, 是很多人期待的大日子.
當天的事我依然記憶猶新, 而且想必終生不會忘記.
因為那天工作只是半天, 我鼓起了勇氣向一位心儀的女子 J 示愛. 從遠在廿公里外的公司開車趕在午餐時間之前, 到目的地買了一束預訂的粉藍玫瑰花 (十二朵), 然後站在一座大樓下, 打電話叫她下樓來有話跟她說 - 其實是想送她花約她當晚出去.
這個任務本來應該會成功, 至少送花那一段應該要實現, 但是很不幸... 真的很不幸, 可能當時大家對這個千年蟲都太期待, 很多事情都是趕著去作無法分身, J 也一樣說她在趕著完工要和同事出去吃飯. 我說只會耽誤她最多五分鐘, 叫她下樓來就行了. 結果呢.. 她致電說她已和同事出去, 沒辦法來了!
這下可好了, 我可不能就這樣捧著這麼大束花回家去啊! 而且她這一出去吃飯, 誰知道會幾點才回到來!? 沒辦法, 只好我上樓去, 通知一位她的同事 S (我也認識的) 說我送了花, 然後在 S 的驚嘆讚聲中將那束花擺在 J 的桌上, 和 S 寒暄了一下才離開.
那天晚上, 我選擇與家人親戚渡過千年之夜, 雖然無法如願, 但仍然慶幸自己走了這一步!
J 回電向我致謝時, 已是四天之後的事, 說她那天吃飯後就直接回家沒再回公司了, 所以再上班後才收到我的玫瑰. 那天在電話中聊了很多, 不過心中明白原來對方已名花有主, 所以就祝福她了!
而這一段樓下捧花等人的回憶和事蹟, 郤有幸讓我現在的太太親眼目睹到. 哈..真是有趣!
祝各位 2010 年新展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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